登高作业安全操作规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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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高作业安全操作规程

2023-07-24 03:50| 来源: 网络整理| 查看: 265

1.登高作业操作主要存在跌落、砸伤的风险。 2.本办法所指高处作业是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 以上(含2m)位置有可能坠落的作业。 4.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必须办理《危险作业申请单》,落实安全防护措施,方可施工。 5.《危险作业申请单》审批人员必须到高处作业现场,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,方可批准高处作业。 6. 登高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,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、疲劳过度、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,不准进行高处作业。 7. 登高作业前,作业人员应验查《危险作业申请单》,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,方可施工,否则有权拒绝施工作业。 8. 登高作业人员要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,作业前要检查、作业中要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、设备。 9. 登高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,监护人应坚守岗位。 10. 登高作业所使用的工具、材料、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,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;不准投掷工具、材料及其他物品;易滑动、易滚动的工具、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,应采取措施,防止坠落。 11. 登高作业所用的脚手架,必须符合《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》的规定 12. 登石棉瓦、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时,必须铺设牢固的脚手板,并加以固定,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。 13. 登高作业地点应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,距普通电线 1 米以上,距普通高压线 2.5 米以上,并要防止运输的导体材料触碰电线。 14. 登高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,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,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。 15. 进行登高作业前,由施工方负责人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和制定登高作业安全技术措施,报本单位安全员审核,分管领导批准。 16. 危险作业申请单申请批准后,必须由登高作业负责人下达登高作业指令。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登高作业。 17. 作业前,登高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,有针对性地对全体登高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,落实安全措施。 18. 作业所在部门负责职责:会同作业负责人检查落实现场作业安全措施,确保作业场所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。 19. 登高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。作业现场内应整洁,道路畅通,应有明显的“闲人免进”、“禁止通行”等警告牌,禁止无关人员进入。 20. 对工期较长的施工项目,施工负责人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,发现隐患及时整改,并做好记录。若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,应重新办理《危险作业申请单》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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